質檢總局 公安部 國家認監(jiān)委公告2014年第12號關于部分消防產品實施3C認證的公告
發(fā)布日期:2014-2-8
2014年第12號公告
質檢總局 公安部 國家認監(jiān)委公告2014年第12號關于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公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http://www.uteams.net/zcfg_detail.asp?id=144&k=2,現(xiàn)決定對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(目錄見附件)。
自2015年9月1日起,凡列入本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消防產品,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,不得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。
自2014年9月1日起,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托。
特此公告。
質檢總局 公安部 國家認監(jiān)委
2014年1月28日